EE快速通道目前是加拿大最熱門的一種移民方式,適用于各種類別的申請者,也是目前最穩定的聯邦移民項目之一。
由移民局的CRS打分系統根據申請人的年齡、學歷背景、語言能力打出一項綜合的分數。而政府根據EE池中所有申請人的分數擇優錄取。
今天小編為對EE快速通道申請的各種常見以及刁鉆問題做出回答!給你一本全面的EE使用指南~
Express Entry有職業清單嗎?
許多留學生在找工作時,或者工作時,往往沒有審查自己的工作是否符合NOC列表的0/A/B。有些申請人只是查看職位名稱看到符合的,就認定自己的工作符合EE移民要求,卻往往忽略了去核對具體的job description是否符合NOC上面的main duties。也有一些申請人在NOC官網查不到自己的職位名稱,就以為自己的職位不符合申請,其實NOC官網上的職位列表不能涵蓋所有的職位名稱,最終以工作的Job description 是符合哪一個NOC職位的main duties為準。

Express Entry的審理速度是多久?
每個申請人獲得邀請遞交移民申請后,在自己的賬戶上都會看到一個進度條,每個人的進度條都是6個月,這個進度條不代表一定是6個月才會有結果。不少申請人的申請不到6個月就批了,我們最短的客戶只花了3周的時間獲批。有些申請人可能超過6個月以上才會獲批。除了申請材料的質量好壞,移民顧問的cover letter的力度會影響到申請審理時間以外,很多小伙伴其實不知道ee分數高低也會影響速度,普遍而言分數越高速度越快。

進入Express Entry后分數就固定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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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需要多少分才可以獲得邀請呢?
如果是覺得自己分數未夠,就一定要提前規劃,要用最短的時間累積最多的分數。在池子里等待邀請的申請人都是互相競爭的,這就像升級打怪,一定要提前研究攻略,好好把握機會。有些同學覺得自己今年不夠分,明年就會夠分。但是他們往往忽略了其他人也再升分,明年可能分數線更高。所以一定要了解以下幾個重要的加分項目。
EE申請中所謂的PrimaryOccupation是什么?
很多申請人在累計工作經驗時,會更換工作,更換不同的工作職位。但是只要是工作職位是符合NOC 0, A, B類的就都可以累計算分。
EE申請中所謂的“Date theapplicant first became qualified to practice this occupation”是指什么日期?

如果我正在續簽工簽,而我的EE檔案中有Job Offer(LMIA)的加分,那么我需要把這個Job Offer從我的EE檔案中移除掉嗎?
如果我在等待新的工簽續簽時,收到了EE的ITA怎么辦?
如果申請人是在舊的工簽過期前就申請了新工簽,那么申請人在審理期間是屬于是在"implied status"。
如果移民局在申請人的狀態為"implied status"時也給申請人發送了ITA移民邀請,那么申請人EE檔案中當前雇主提供的Job Offer也依舊有效的,審理也會繼續進行。
通過續工簽等待新工簽的時間,申請人還能累積到工作經驗。這一條是可以在某些極端情況下幫助到申請人的。
例如申請人的工作經驗還差2個月就到2年夠分數收到邀請,但是工簽在第22個月的時候到期了,這個時候,申請人應該就算還未收到邀請,也可以先遞交紙質工簽續簽,等待期中繼續工作,到第23個月的時候EE系統會為申請人自動加上第二年的分數,然后獲得邀請,之后再遞交PR申請后,再把PR申請的遞交確認信補交給審理工簽的部門,以確保工簽續簽可以順利拿到。
如果我回到了自己的國家,我還符合EE中Canadian Experience Class的要求嗎?
但是如果回國很久之后,之前累計的加拿大工作經驗已經超過3年有效期,只要申請人有語言CLB 7的水平,在加拿大的工作經驗又是連續超過1年時間,那么申請人依舊可以符合FSW技術移民的要求留在池子中等待邀請。而且加拿大的工作經驗的EE分數并不會因為超過3年而無效。
所以理論上加拿大的工作經驗只要是10年之內連續超過1年,符合NOC 0, A, B, 申請人又有語言CLB 7以上成績,這個申請人會一直符合EE的申請。所以不少因為工簽過期而必須回國的小伙伴也不用太絕望,回到中國好好累計1年海外工作經驗,還是能為EE加不少分數。
我們之前就有不少成功案例是客戶回國之后收到邀請再移民申請成功的。當然最重要的仍然是要好好規劃,用最捷徑的辦法和方式申請,不要輕言放棄。

我在畢業后累計完一年的工作經驗后,之后我又回到學校繼續上學,我還可以符合通過EE-CEC(加拿大經驗類)獲得PR嗎?
可以,只要您滿足了CEC的要求(在申請前的三年內在加拿大有長達12個月的NOC 0/A/B類的工作經驗),即使之后回去上學也是依舊符合該條件的。
需要注意的是***持有學簽Study Permit full-time Study期間的工作經驗是不可算在內的(例如Co-op)。
在full-time study 期間的工作經驗確實是不能算EE分數。但是仍然是一份工作經驗。很多重新上學的申請人是為了拿到學歷的加分,那么要如何又能獲得提升學歷的EE加分,又能算上學習期間的工作經驗的EE分數呢?
Part-time兼職的工作經驗可以算在1年工作經驗中嗎?
可以,兼職的工作經驗需要滿足以下3個條件:
1.兼職的工作時間等同于全職一年的工作時間,即1560個小時;
2.不可以是全職上學/持學簽期間累積的工作經驗;
3. 屬于NOC 0/A/B類的工作。
工作經驗中嗎?沒有薪水的工作經驗可以算作一年的工作經驗嗎?有最低的薪資要求嗎?
很遺憾,沒有薪水的工作經驗是不算做EE中一年的工作經驗內的,該工作必須為帶薪的工作。但是EE并沒有規定最低薪資的要求。
雖然EE申請沒有規定最低薪資要求,但是并不表示移民局在審理申請時就不看重薪資部分的比重。如果申請人的工資水平低于申請職位的最低薪水,申請人有必須要提交材料或則提供更多相關信息來證明自己的工作經驗符合自己所選定的NOC 的job duties 的lead statement 主要工作職責。

申請EE需要提供資金證明嗎?
在EE申請過程中,是需要申請人填入用于留在加拿大的安家資金的數額的,這僅僅為了證明申請人有足夠的支持自己及家人在加拿大生活的能力。
如果您申請/受邀的項目中有明確的安家資金的要求,那么申請人也是需要達到該資金要求的:
CEC加拿大經驗類別是沒有安家資金的要求的。
聯邦技術移民Federal Skilled Worker 或聯邦技工移民FederalSkilled Trades有安家資金的要求的,除非申請人:
在收到ITA以及提交E-APR(PR電子申請表)期間,我的生日到了并且年齡改變,導致我的CRS分數下降,并且下降后的分數也不再滿足之前被抽中的分數該怎么辦?
如果在提交了E-APR后我的個人狀態改變怎么辦?
在EE的審批條例中,所有的信息都需以申請人收到ITA以遞交E-APR時為準,盡管之后的狀態發生改變也不會導致被拒,除非:
審批人員判定該個人狀態的改變是發生在遞交E-APR之前,或者是該個人狀態的改變會直接導致申請人被拒;該個人狀態的改變直接導致了申請人不再達到申請要求;
舉個例子~!!假設一個申請人是在提交E-APR前就已經結婚,但是是在遞交E-APR后CIA告知移民局這段婚姻的存在,那么這段婚姻是會被記為有效并算在內的。
但是如果申請人在遞交了R-APR后才結婚并且要求移民局更改婚姻狀態,這種情況下這類婚姻關系是不會被算在內的,并且這種狀態的改變也很有可能會導致申請人不再符合某些申請條件
還有一種常見的情況就是,在收到邀請的時候,語言成績只剩幾天就過期了,如果申請人想要繼續遞交申請,只有2個辦法,第一就是在過期前遞交申請完成付費;或則第二,獲得一個新的語言成績(分數不能低于之前的成績),用新的成績在獲得邀請后的60天內遞交申請完成付費。如果申請人還未獲得ITA,但語言成績已經過期,EE系統會自動提示申請人的profile not eligible, 申請人就會被移出EE池子。

EE雖然簡單,但是在申請過程中也有諸多的注意事項,也容易產生疑問。
各位小伙伴如果有問題,可以在后臺私信小編~小編都會一一回復噠~
